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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水区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郑州市金水区专利专项资金使用与管理办法的通知

作者:水科院 日期:2017/6/19 10:31:22 人气:186


辖区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专利技术的创造、推广、应用和保护,提升区域自主创新能力,经局领导办公会研究同意,现将《郑州市金水区专利专项资金使用与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金水区科学技术局

 

郑州市金水区专利专项资金使用与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鼓励发明创造,提高辖区科技创新能力,根据《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自主创新打造科技金水的意见》(金政〔2014〕44号)精神,特设立金水区专利专项资金(简称“专项资金”)。为规范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专项资金按照“公开透明、科学管理、注重实效、利于监督”的原则使用与管理。

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

第三条 专项资金资助对象:在金水区依法注册、纳税的企业;辖区院校、科研单位、机关团体;第一申请人地址在本辖区范围内的金水区居民。

第四条 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国内、国外专利申请与授权的资助;

(二)本年度授权职务发明优秀企业的奖励;

(三)本年度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奖励。

(四)本年度获得国家、省、市专利奖项的奖励。

(五)专利中介服务机构的扶持和奖励;

(六)专利知识的宣传及培训;

(七)其他专利工作促进事项。

资助及奖励标准

第五条 资助标准:

(一)专利申请资助标准:

1、国内发明专利申请资助标准:职务发明:1000元/项,非职务发明:500元/项。 

  2、涉外专利申请资助标准:5000元/项,同一专利仅限资助2个国家。

(二)专利授权资助标准:

  1、国内授权资助标准:发明专利:2000元/项,实用新型专利:400元/项,外观设计专利:200元/项。 

  2、涉外授权资助标准:10000元/项,同一专利仅限资助2个国家。

  第六条 奖励标准:

(一)本年度企业获得授权职务发明专利10件以上,且三年内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行为的,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

(二)本年度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

(三)本年度获得国家、省、市专利奖项的奖励:

  1、获得中国专利金奖的每项给予10万元奖励,获得中国专利优秀奖的每项给予5万元奖励;

  2、获得河南省专利金奖的每项给予5万元奖励,获得河南省专利优秀奖的每项给予3万元奖励;

  3、获得郑州市专利一等奖的每项给予1万元奖励,获得郑州市专利二等奖的每项给予5千元奖励。    

受理与经费拨付

  第七条 资助和奖励采取如下方式受理:

(一)专利申请和授权的资助申请,在正常工作时间随时受理,待审核、汇总后统一发放。

(二)凡当年度申请或授权的专利应在本年度申请资助,12月份的可顺延至次年元月底前申请,逾期视为自行放弃,不予受理。

(三)职务申请需由单位出具委托书,被委托人带身份证原件领取;非职务申请由申请人携带本人身份证领取,委托他人办理的,需同时提供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第八条 申请资助须提供下列材料:

(一)专利申请需提供:

1、《金水区专利资助申请表》;

  2、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原件及专利申请请求书第1、2页复印件(原件校验后退还);

  3、相关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校验后退还);

  4、职务申请提供单位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5、非职务申请提供专利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专利授权需提供:

  1、《金水区专利资助申请表》;

  2、专利证书原件及第1、2页复印件;

  3、职务申请需提供单位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非职务申请提供专利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金水区授权专利调查表》。

  第九条 授权发明专利优秀企业、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及专利奖的奖励,申报者从http://www.jsqkjj.com/下载并填写《金水区科技创新奖励申报表》,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及复印件(获得专利奖的个人提供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同时提供认定文件及相关依据,所提交申报材料一式两份,用A4纸打印,区科技局统计、审核、汇总后,统一拨付。

第十条专利中介服务机构的扶持和奖励,专利知识的宣传、培训及其他专利工作促进事项由区科技局安排。

监督与管理

  第十一条 专项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或挪用,当年若有结余可结转下一年度继续使用。

  第十二条 申请资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提供真实材料和凭据,对弄虚作假骗取资金的,一经查实,资金予以追回,并纳入诚信黑名单,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则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金水区科技局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金水区科技局2010年3月9日发布的《郑州市金水区专利申请资助办法(试行)》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