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各部门:
根据河南省水利厅《关于做好2017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水人劳[2018]5号)要求,现就做好我院2017年度考核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院属各部门在职职工。
二、考核内容
以岗位职责为依据,以工作绩效为重点,以平时考核为基础,全面考核职工德、能、勤、绩、廉等各方面表现。
三、考核标准
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
民主测评时,10人(含10人)以上部门可推荐2名优秀,10人以下部门可推荐1名优秀,由院统一平衡确定。
四、考核形式及考核时间:
院成立由相关部门和人员参加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参加各部门的年度考核述职会。述职会按照个人总结、综合评议、民主测评等程序进行;院中层干部采取集中述职考核形式;院处级干部的考核由厅统一组织。
全院考核拟自1月31日起至2月6日前全部完成,各部门具体考核时间由考核组和部门负责人提前沟通确定,中层干部考核时间、院处级干部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核结果使用
年度考核结果,作为调整职工岗位聘用、晋级、增资以及实施奖惩等的重要依据。
六、注意事项:
1、本年度新进人员,时间不超过半年的,填写年度考核表,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7月1日以后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可进行考核并评定等次,但不再述职。
2、借调人员(含外借和院内部岗位置换)借调时间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由借调单位进行考核;不足半年的在原单位进行考核,借调期间的情况由借调部门提供。
3、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的人员,经教育后仍然拒绝参加的,直接确定其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等次。
4、各部门接通知后,请及时通知本部门职工,按照考核通知要求,填写《事业单位管理、工勤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或《专业技术人员年度(任期)考核登记表》。
5、考核结束,各部门优秀推荐结果、个人考核表均由考核组带回。
6、考核登记表可登陆院网站下载也可到组织人事科拷取。《事业单位管理、工勤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用A4纸、《专业技术人员年度(任期)考核登记表》用A3纸正反打印。
附件:1、《事业单位管理、工勤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2、《专业技术人员年度(任期)考核登记表》
《事业单位管理、工勤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及《专业技术人员年度(任期)考核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