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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作者:水科院 日期:2018/1/26 11:17:55 人气:53


院各部门:

根据河南省水利厅《关于做好2017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水人劳[2018]5号)要求,现就做好我院2017年度考核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院属各部门在职职工。 

二、考核内容

以岗位职责为依据,以工作绩效为重点,以平时考核为基础,全面考核职工德、能、勤、绩、廉等各方面表现。

三、考核标准

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

民主测评时,10人(含10人)以上部门可推荐2名优秀,10人以下部门可推荐1名优秀,由院统一平衡确定。 
    四、考核形式及考核时间:

院成立由相关部门和人员参加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参加各部门的年度考核述职会。述职会按照个人总结、综合评议、民主测评等程序进行;院中层干部采取集中述职考核形式;院处级干部的考核由厅统一组织。

全院考核拟自1月31日起至2月6日前全部完成,各部门具体考核时间由考核组和部门负责人提前沟通确定,中层干部考核时间、院处级干部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核结果使用

年度考核结果,作为调整职工岗位聘用、晋级、增资以及实施奖惩等的重要依据。

六、注意事项:

1、本年度新进人员,时间不超过半年的,填写年度考核表,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7月1日以后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可进行考核并评定等次,但不再述职。

2、借调人员(含外借和院内部岗位置换)借调时间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由借调单位进行考核;不足半年的在原单位进行考核,借调期间的情况由借调部门提供。

3、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的人员,经教育后仍然拒绝参加的,直接确定其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等次。

4、各部门接通知后,请及时通知本部门职工,按照考核通知要求,填写《事业单位管理、工勤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或《专业技术人员年度(任期)考核登记表》。

5、考核结束,各部门优秀推荐结果、个人考核表均由考核组带回。

6、考核登记表可登陆院网站下载也可到组织人事科拷取。《事业单位管理、工勤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用A4纸、《专业技术人员年度(任期)考核登记表》用A3纸正反打印。

附件:1、《事业单位管理、工勤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2、《专业技术人员年度(任期)考核登记表》



《事业单位管理、工勤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及《专业技术人员年度(任期)考核登记表》.doc